药品集采又有重大新变化!
12月10日,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《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》和解读。
《通知》重点从集采药品耗材的进院、使用、监测、考核、反馈等各环节提出细化措施,实行全链条管理。
价格合理:政策中对集采品种挂网价格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,包括中选产品价格的及时调整和非中选产品价格的严格管控。
对于独家、原研和创新药产品,这要求它们在保证质量和疗效的同时,必须合理定价,以符合集采政策的要求,否则可能面临被暂停采购或撤网的风险。
对价格高于相关政策规定最高挂网价的非中选药品和耗材,采取暂停采购、撤网等措施。
鼓励创新药发展:通过优化集采机制,鼓励医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推出更多高质量的创新药产品。对于真正具有临床价值和创新性的药品,即便价格较高,也有可能通过谈判等方式进入集采目录,获得市场认可。(转自国家医保局)
来源:中大药业